给本小区物业老板提建议(写作时间:2021年1月6日)
一、我希望物业与业主和谐相处
老夫认为,我和许许多多的业主想法一样,是来海南养生养老的,不是来惹气的。
我多么希望本小区成为一个舒适、和谐的小区,妥善处理各类矛盾,减少纠纷,业主、住户的烦心事能够及时得到解决,快乐感不断增多。
建设和谐小区,无疑是业主、住户的幸事,尤其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老年人,可以在这里快乐地安度晚年。
建立和谐小区,也是开发商(物业)的幸事。业主、住户们满意了,开发商(物业)的信誉度、美誉度提高了,才能有发展动力挣大钱;否则,假若业主、住户总去反映问题,影响社会的安宁,你这个企业的前景绝不会美妙。
正因为如此,我由衷地希望物业与业主和谐相处,共建和谐小区。
展开剩余86%二、怎样建设和谐小区?
我认为最关键的一条是物业公司与业主要相互理解、相互尊重,团结和谐。
绝大多数业主希望小区比较舒适、和谐,越来越好,有利于养生养老。
物业公司作为一家企业,大概希望多挣些钱。
这些都可以理解,无可厚非。
毫无疑问,建设和谐小区,业主们要认真履行与物业共同约定(注意:是“共同约定”)的合同,该交纳的费用一分不少地交纳,同时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,积极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安静氛围,不乱扔垃圾,不制造噪音等。
物业想要挣钱也没有错,但要取之有道,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地挣钱。
古人云:“不平则鸣。”凡事都要公平公道,才能团结和谐。
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、住户一视同仁,切莫(注意:这是建议,不是认定)用小恩小惠、吃吃喝喝乃至免除物业费等,拉拢部分爱贪小便宜的业主、住户,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这套把戏最影响小区的团结和谐,一旦被揭穿,令人鄙视不说,还会偷鸡不成反受其害。
请注意,这并非单指本小区,请不要对号入座。
俗话说:“众人一条心,黄土变成金。”如果物业与业主和谐相处,就会双赢;否则只能是两败俱伤。
举个简单例子,小区的架空层出租本来挺好的,年末每个业主都能分个“红包”(购物卡),礼轻心意重,礼轻意义大,证明咱们是小区的主人,有一种自豪感。
没想到,也不知道是谁把这事儿一时给搅黄了,业主少得了利益,物业占到便宜了吗?搅局的人占到便宜了吗?
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儿,是出于一种什么心思呢?
三、我对本小区物业的看法
老夫在前文中已经说过“本小区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房屋结构,都是不错的。从这一点说,开发商是挺有眼光的”,不再絮叨。
我对那些辛勤的清洁工是尊重的,经常向她们道一声“辛苦了”。我也认为在大门口、小房内的保安员很辛苦。
那么,我对物业有什么意见呢?
众所周知,“诚信”二字是做人的根本,也是办好企业的根本。而恰恰在这个根本问题上,物业没做好。
且不说别人家的事,单说我家的事,你看物业做得对不对?
第一件事,我家买房时,物业先后与我家签订了三份合同(协议),
全都规定物业服务费是1.4元/㎡/月(包含水电费分摊),开始也是按照1.4元/㎡/月收取的。
可是,物业后来突然间就将物业费涨了0.4元,事先、事后都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涨价,更没有与我协商。
你说物业是不是不讲诚信,是不是违约?我要是去起诉物业,他们能说出理吗?
第二件事,本小区二号楼是2016年11月份才交给业主钥匙,所以不少业主向开发商索要了违约金。既然如此,物业为什么从2016年7月5日就开始收我家的物业费(有收据为证)呢?
第三件事,前年我家的墙面不知什么原因,突然间掉了一大片墙皮,去找物业,答复说不管,只好自己网购些涂料抹上了。你说物业的服务有没有缺欠?
据说,与我家有同样情况的,还有不少业主。
“人谁无过,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物业公司也是人组成的,也是如此,有过错改了就好。
令人遗憾的是,时至今日,本小区的物业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反而欲盖弥彰,贴出个什么《关于分类收取物业费和公摊费用的通知》,把涨价后的1.8元物业费分成物业费、水电公摊费用,结果还是1.8元。
这不由得让人想起“朝三暮四”的故事:
有个养猴人和猴子们说:“每天给你们的食物,早上是三枚栗子,晚上是四枚栗子。”
猴子们听了很生气,养猴人改口说:“那么早上给你们四枚,晚上给你们三枚。”
猴子们听了都高兴起来。
实际上,还是七枚栗子。
物业难道是把业主当猴耍吗?
本小区的业主都是二傻子呀?
请问,1.4元原本包含水电公摊费,你们涨到1.8元经过业主讨论吗?
请问,1.4元原本包含水电公摊费,你要把水电公摊费拿出去单算,1.4元减去水电公摊费,那物业费还能是1.4元吗?
请问,你们安装设备计量水电费,跟业主协商了吗?业主能相信你们计量吗?
请问,如果你们说0.4元水电公摊费不够,那么就公开招标、承包给别人,行不行?
鉴于以上原因,我对本小区物业有比较满意的地方,也有很不满意的地方。
尽管我对物业有意见,但并不主张炒他们的鱿鱼。
毕竟在一个大院多年了。
还是那句话,我由衷地希望物业与业主友好协商,解决遗留问题,和谐相处,共建和谐小区。
四、我对物业的几点建议
我说了,我由衷地希望物业与业主和谐相处,前提是物业要承认自己的过错,解决遗留问题。为此,我仅代表个人,冒昧地给物业老板提点建议。
良药苦口利于病,忠言逆耳利于行。
第一,妥善处理1.4元与1.8元问题。
这个问题不能再遮遮掩掩了。
如何解决?物业首先应当向业主道歉,承认自己的过错。同时,与业主友好协商,究竟如何补偿业主。我相信广大业主是通情达理的。
第二,今后的物业费(含水电公摊费)究竟应当收多少,也请物业与业主们友好协商,得到多数业主的同意,然后名正言顺地收取。
这两个问题若不解决,将永远是物业的心病和顽疾。
第三,小区的架空层如何利用等事宜,也请物业与业主们协商。
第四,建议物业今后涉及到从业主兜里掏钱的事,一定要依法办事,可别再说什么“海南物业都是这样”,法庭上的裁决靠的是法律条文,不是靠口头会气儿。难道还不吸取教训吗?
第五,建议物业老板今后多向有正能量的业主征求意见,他们出以公心、懂法律,能够出有利于小区和谐团结、有利于物业与业主双赢的好主意,不会出影响小区和谐、最终物业倒霉输官司的馊主意。
我的这些建议可能不太中听,但是中用。
老夫认为,在目前业委会没有成立的情况下,本小区的业委会筹备小组,有权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,代表业主与物业协商。
物业老板可能看不到这些建议,烦请哪位业主转给老板。
(原载2021年1月6日小区业主微信群。文中图片源自网络深圳股市配资,由衷感谢摄影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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